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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永华秘书长参加民盟中央法制委主任会议 发表日期:2013/8/23    点击量:1201

      8月13日,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主任(扩大)会议在民盟中央机关召开。会议主要讨论了法制委员会有关工作制度、2013年工作计划及今后五年的发展规划。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张宝文接见与会人员并合影留念,民盟中央副主席徐辉主持了会议。
      民盟中央法制委副主任、研究院秘书长冯永华出席会议,并就今年的司法改革论坛和知识产权国际论坛成果与参政议政的素材征集做了主旨发言,民盟中央法制委主任曹义孙、副主任陈忱、陈凯、郭译仁、郭振忠、崔永东、梁文永出席了会议,19位委员列席了会议。

      徐辉副主席指出,新一届民盟中央领导高度重视专委会工作,许多非常好的建议。民盟具有参与国家法制建设的优良传统和人才优势,法制历来是民盟参政议政的传统优势领域之一。沈钧儒、史良、钱端升、端木正、王铁崖、钱端升等盟员前辈,对我国法制建设都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已提出多年,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法制建设不断推进和完善,但距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仍有很长的路要走。这对我们做好法制领域的参政议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新一届法制委员会的参政议政工作,徐辉副主席提出了五项要求:第一,认真调查研究,为民盟中央在全国政协大会和常委会的发言提供基础材料;第二,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提交法制领域的提案、建议;第三,积极参与民盟中央组织的相关重点调研和重要调研,为民盟中央建言献策做出贡献;第四,适时搭建合适的研讨平台,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法治国家建设方面的讨论,为我国的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做出应有努力;第五,发挥法制工作社会联系面广、社会阶层触及度深的特征,积极提供社情民意信息。

      会议中,与会委员就《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五年工作规划(2013-2017)》、《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2013年年度工作计划要点(讨论稿)》提出了各自的修改意见。